![面對版權成本過高的挑戰,線上音樂可有3大經營方向](/data/article/db17bc57/8c383f5b/db17bc57_t.jpg?t=1403184540)
說到線上音樂,最受關注的話題莫過于版權問題,即音樂產品來源的合法性。把目光先移到國外,當年iTunes音樂服務的推出,可謂創建了合法的數位音樂市場,一舉成為音樂行業的「黃金標準」,但其實在iTunes推出之前,賈伯斯(Steve
Jobs)也在為音樂版權的事情苦惱,加上當時國外的音樂行業正處于過渡期,非法下載時刻威脅著傳統音樂行業的良性,許多歌迷也傾向于音樂及其內容是免費的觀念。
在這樣的背景之下,蘋果提供了一個iTunes平臺,平臺有了,接下來是填充內容,可問題是唱片公司為什幺要與你合作?于是,賈伯斯只能一家一家尋求唱片公司的合作,放低姿態懇求唱片公司支持IT產業,后來賈伯斯是直接把內容分成提升到70%,毫無疑問這非常地吸引唱片公司,加上當時
網路服務的大趨勢,唱片公司也就順勢而為了。在消費者層面,iTunes以便捷、直接的方式提供音樂,對消費者的興趣和需求積極做出反應,消費者也就漸漸的會在iTunes平臺購買產品,尤其是在價格合適的情況下。
然而在中國,消費者早就習慣了盜版和免費,忽然你一個音樂網站要收費?消費者適應不了,乾脆不聽了,或者直接轉向其他站點。而且,從唱片公司的角度來看,在網路上分到的版權費是非常非常少的,甚至零點零幾的分成都拿不到,這就需要有一個重要的法律。但是在中國法律不支持這個,就導致誰也不敢做這塊,試問誰敢第一個開槍向網路用戶說我要收費?
那幺,在當下音樂版權搞不定的情況下,線上音樂可以怎幺玩?
一、線上音樂,好內容依然是關鍵
傳統媒體經常說「內容為王」,其實線上音樂首先也要做好內容。這里說的內容,不僅包括大容量的音樂庫,還包括建立在音樂庫基礎上的內容創意和玩法。在網路模式的催促下,很多唱片公司在玩藝人經濟,但后來你會發現一個歌手成熟了以后需要獨立思考,所以現在很多公司是不接藝人,改採合作方式,選擇一個合適的時機,發布歌曲,結合一些資源用傳統模式不能做的事情在網路上發酵,這種網路模式的內容運營已經顛覆了傳統唱片多重管道的方式。同理,線上音樂也是一樣,可以選擇和獨立音樂人合作,推出有特色、較少見的音樂作品,有了好的內容就不怕用戶不來,那幺如果唱片公司要來線上平臺為旗下歌手宣傳、新歌發布,對不起,你就得付錢了。
二、線上售票不失為是一種選擇
本次網易科技高峰會,在線上音樂圓桌對話過程中,針對線上音樂還可以怎幺玩這個話題,麥田創辦人、恆大音樂董事總經理宋柯說道:「去年我們有一半票是依靠傳統售票公司,但是今年開始有更多票是通過網路、行動網路模式進行銷售。」由此可見,線上售票也漸漸成為線上音樂的一種新玩法。用戶進入一個線上音樂平臺,關注自己喜歡的歌手和音樂活動,即時購票就會成為一種很自然而便捷的活動,加上網路上有很多音樂玩家,互動是避免不了的,儼然形成了一種音樂社群的文化。由此可見,未來線上售票將會顛覆傳統售票市場,也無疑是線上音樂迎合用戶需求的玩法。
三、利用大數據投其所好
先舉個例子,今天去到網易云音樂或者說到QQ音樂聽歌,可能我常常聽某個人的歌,系統就會推薦說我可能喜歡誰,這就是線上音樂涉及的大數據。但仔細觀察你會發現,大多數線上音樂網站的推薦都只是根據藝人來分,也就是說線上音樂所涉及的大數據還過于粗糙,甚至是有些誤導。那幺,大數據細分了之后會怎幺樣?只需要聽一聽前奏,系統就會識別用戶喜歡的曲風,根據你所喜歡的歌曲推薦歌曲列表。
當線上音樂真正走進細分的大數據時代,音樂平臺甚至可以是O2O,既滿足用戶的音樂需求,還可以線上為用戶客製專屬的唱片或者禮物,不需要依靠倉儲庫存和過去的銷售管道,這種模式將會把傳統唱片公司生產的模式給完全顛覆,這就是細分之后的大數據帶給線上音樂的未來。
除了以上三種線上音樂的玩法,還有更多的音樂癡迷者在音樂探索的路上前行著。儘管眾多線上音樂的版權問題一直是處于懸而未決的狀態,我們也看到巨頭們對音樂版權的重視日益提高,有數據表明,今年以來網路大佬在線上音樂領域投入超過5億美元,主要是花在版權上。由此可見,線上音樂付費將是不可逆轉的趨勢??。
出自鈦媒體
圖片來源:Wikipedia